2007 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政协代表大会(主要职能参见附表1)即将召开。这是我国第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(将于3 月5 日开幕16 日闭幕)和全国政协十届第五次会议(将于3 月3 日开幕,3 月15 日闭幕)。(以下简称《两会》)。
一、 两会的主要议程
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,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议程包括
1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: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。根据宪法的规定,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全权的和最高的地位,其主要职权有五大项...[详细]
2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形式和任务: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形式包括预备会议、主席团会议、全体会议、代表团会议及秘密会议...[详细]
1、人民政协的参加单位是指赞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(开初为共同纲领)并成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成单位的党派和团体以及有关方面。 2、新政协筹备会经过充分协商于 1949年6月19日通过《关于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单位及其代表名额的规定》。根据规定,参加新政协的代表分为党派代表、区域代表、军队代表、团体代表(共45个单位)和特邀代表5大类…[详细]
2、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方式: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方式是举行会议,会议的形式有两种,由全体组成人员组成的全体会和由委员长、副委员长、秘书长组成的委员长会议...[详细]
2、义务:政协委员的义务主要归纳为三大项…[详细]